硚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3-07-04 09:20信息来源:硚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字体: [ ]

硚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特制定《硚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进行及时更新调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硚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信息:

1.领导及分工情况;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3.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1.硚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aokou.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硚口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硚口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