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027-83881948)
      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事务;负责街道工作的协调督办、政策调研、政务监督等工作;负责绩效目标、政务公开、文书处理、档案、机要、保密、财务、扶贫、会务、后勤保障、公车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民呼我应”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指挥工作;负责街道人大、政协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027-83873018)
      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校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协助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负责做好民族、宗教、对台事务、侨务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027-83984627) 
      负责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负责街道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征收拆迁、城中村改造、配套市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协税护税、统计调查、全民创新创业、非法集资排查、质量强区、科普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027-83887976)
       负责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并加强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残疾保障、社会救助、低保救助、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殡葬管理等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做好防灾救灾、慈善募捐、双拥共建、地名普查、语言文字等工作;引导规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有序运作,组织培育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协调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027-83887516)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和反恐怖、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法制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负责禁毒、反邪教、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特殊群体帮教管控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民呼我应”办公室日常事务以及各类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科网格建设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协调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六)公共管理办公室(027-83887087)
      负责辖区文明创建、城市综合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市政建设、城建重点工程、园林绿化、水务湖泊、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涉及专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事务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整合辖区内基层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人民武装工作,组织实施兵员征集,承担民兵组织建设和全民国防教育等工作;协调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党群服务中心(027-83826627) 
      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等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规划、管理和维护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管理街道政务服务平台,承担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工作;承担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组织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服务中心(027-83616909)
      承担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分流处置城市留言板、“微邻里”、大城管数字化平台、“12345”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服务热线等“民呼我应”信息平台反映的有关事项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街道自身办理案件并回复公众;承担有关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工作,对各种案件类别、数量及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形势进行整体研判,同时对相关部门和街道案件办理质量进行评价;承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基层平安创建信息化支撑工作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社区年度财政预决算、日常资金收支管理、公共资产管理及有关统计上报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综合执法中心(027-83989459)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具体承担职责范围内日常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承担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全街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具体承担开展综合执法宣传等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研究各类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服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积极做好市、区大型综合执法。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