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武汉市硚口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办公地址及电话:
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51-2号四楼、五楼
027-83989590(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名称:
武汉市硚口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机构职能:
一、作为受委托的征收管理单位承担全区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发放和安置房源管理、使用工作;
三、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第三方服务机构选定、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四、承担征收项目拆除过程中相关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
五、承担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储备土地的收储、收购、收回协议的签订,收储补偿资金的支付,收购收回批复的办理,储备土地(含城中村)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城中村产业用地移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储备成本报审、土地交易申请工作;配合城中村整村验收工作;配合储备地块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七、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