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人力资源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大道142号

027-83631970(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政策咨询电话) 027-8363192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咨询电话) 027-83631906(档案提取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名称:

武汉市硚口区人力资源局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工作实施办法和制度,拟订全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意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四)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意见,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的推荐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措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激励技能人才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项技能培训;负责全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五)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政策,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意见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拟订全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协调劳动关系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人力资源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不断规范和优化就业创业、人才建设、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协调各方力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政权力专班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为专班负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开展十类行政权力审核工作。武汉市硚口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行政奖励的行政职权审核。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负责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类行政职权审核。区司法局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的行政职权审核。区财政局负责行政给付的行政职权审核。

2.与武汉市硚口区教育局、武汉市硚口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武汉市硚口区人力资源局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武汉市硚口区教育局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武汉市硚口区民政局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执法工作。

    (十四)不再保留区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其承担的劳动保障监察等执法职责划归区人力资源局机关。

    (十五)区人力资源局不再承担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员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