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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局党政事务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安全、公文处理、电子政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调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双拥共建工作、对口扶贫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7-83766777
(二)组织宣传科。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管理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直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协助指导民办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工资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老干部工作。牵头做好直属单位绩效管理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和人才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教育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基层中心组和党员、教职工的理论学习。指导全系统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负责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协调文明单位创建的检查验收工作。指导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做好社会舆论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27-83786491(组织)、027-83784072(宣传)
(三)发展规划和财务科。负责全区小学入学划片及全区事业计划安排。负责编制中小学配建计划、幼儿园新改扩建计划。负责代表区政府接收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协助规划部门审批新建住宅区幼儿园建设规模及方案。负责全区教育统计相关内容。编制区级教育部门预算草案,指导区属教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区人大审议批准的区级教育部门预算和区级教育附加预算,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单位教育经费决算汇总,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经费的统计汇总,分析和检测全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管理各类学校收费工作。监控本系统单位教育经费的收支,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二级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核算中心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27-83779371
(四)人事科(国际合作与交流科)。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负责指导局属单位落实教职工工资福利。指导局属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会同区委编办和区人资局核定局属单位人员编制并指导岗位设置与管理。组织开展局属单位教师补充、调配工作。负责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负责开展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联系电话:027-83784417
(五)中学教育科。综合管理全区中学教育教学业务和开展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监测评价全区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全区中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地方和校本教材的编写工作。指导中学教育科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区义务教育各项制度的执行。管理全区中学生学籍。指导管理全区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学具使用工作。管理中学各类考试和竞赛活动。综合管理全区中学的德育工作。指导全区中学生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工作,协调中学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指导中学开展“三防”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家庭教育等专项工作。指导全区民办中学教育教学工作。
联系电话:027-83793917
(六)小学教育科。承担小学教育教学业务和教育教学领城的改革管理事项。负责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评价、德育工作、学生学籍、安全教育、教材教辅和各类考试竞赛和校外教育活动的综合管理,督促检查学校义务教育各项制度的执行。指导小学教育科研和劳动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家庭教育等专项工作。组织协调小学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规范民办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27-83803126
(七)学前教育科。承担本区各类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及成果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办幼儿园年检、办园水平认定及保教质量监测等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指导幼儿园落实安全教育课程。
联系电话:027-83767542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指导全区中等职业、特殊教育学校德育和教学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和民办培训机构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调查处理民办学校相关信访投诉问题。承担全区成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承担区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7-83791883
(九)区教育督导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区政府有关部门、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区域教育发展的体系、结构、质量和水平进行监测,定期发布教育督导公报。开展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开展对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经常性随机督导和专项督导调研,提出有关对策与建议。
联系电话:027-83764356
教育工会、团委按有关章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