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环境硚口区分局内设部门、派出机构、下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杨建明 83785579
  1.负责年度绩效目标管理
  2.负责重点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重要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
  3.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工作
  4.负责深化改革工作
  5.统筹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
  6.负责财务、审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人事、干部教育管理、干部编制、工资福利和老干部工作
  9.负责政务信息、爱卫、计生、献血等工作
  10.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收发文件、机关安全和后勤保障等
  11.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建等工作
  12.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整改和政风行风等 工作
  13.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
  14.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及统战工作
  15.负责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16.完成分局党组研究确定事项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监督管理科(综合审批科)
  科长:熊璘 83317962
  1.负责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事项(含区重点项目行政许 可等)、“三线一单”和“四办”牵头工作
  2.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和古田1135片土壤修复工作等
  3.参与职责范围内的双评议工作
  4.完成分局党组研究确定事项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派出机构职责
  (一)执法支队三大队(硚口)
  83783517
  1.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领域(水、大气、土壤、噪声等)综合 执法工作
  2.负责辖区辐射和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工作
  3.负责机动车等移动污染源监管执法工作
  4.负责水污染防治和“十年禁捕”工作等
  5.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大保护综合协调工作
  6.负责总量减排及核算工作
  7.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8.负责安全生产、环境安全、自然灾害和防汛工作等
  9.负责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的受理、交办和处置工作等
  10.负责企业环境信用具体工作等
  11.文明城市相关监管工作
  12.参与环境执法监管的双评议工作;
  13.完成分局党组研究确定事项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 局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生态环境监测站
  站长:佟敏杰 83358869
  1.承担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
  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3.做好有关规划标准和自动站管理工作
  4.完成分局党组研究确定事项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站
  站长:修杰 83791193
  1.承担辖区核与辐射安全、危险废物等生态环境保护事务的 具体工作及技术评估工作
  2.承担辖区污染源普查、环境状况调查等技术工作
  3.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网络安全、信息公开、 企业信用技术服务和生态文明城区创建等工作
  4.完成分局党组研究确定事项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区委、区政府临时机构(区大气专班和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曹宏 83804840
  1.负责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配合工作和落实反馈 问题整改的组织及统筹协调工作
  2.负责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信访投诉问题的组
  织整改工作
  3.负责辖区改善空气质量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4.负责辖区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统筹推进工作
  5.负责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分局党组研究确定事项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