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51号

027-83787765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 30-12: 00,下午14: 30-17: 30 (夏令时08: 30-12: 00,下午15:00-18: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名称:

区财政局

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发展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分析预测区域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开展财源建设,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区域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规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执行上级转移支付政策。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区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开展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八)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障政策、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参与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围绕区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区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十一)组织实施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监督检查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区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和执行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