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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执法局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督办全局政务工作;负责全局意识形态、信访维稳、议提案办理、绩效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文明单位创建、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党纪政纪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政务值班、值守工作;承担全局机械设备资料管理、公车管理、房屋日常维护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联系方式:027-83733223)
(二)组织人事科。协助党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任免、调配、考核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机构编制、工资及津补贴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外用工管理;负责“双拥”、统战、民兵组织建设等工作。(联系方式:027-83798466)
(三)政策法规科。组织开展全局法治建设、普法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重大行政行为的听证;负责处理局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答复和应诉;负责落实“两法平台”建设,组织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反邪教、平安建设工作。(联系方式:027-83795892)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申报本单位财务年度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全局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局财务会计管理;负责归口统计全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全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收入票据和内部财务收款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各项税款、“五险一金”核算缴纳工作;负责全局专项项目资金账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专项审计、债券管理、资金项目等财政审计部门交办工作。(联系方式:027-83783055)
(五)督查室。负责落实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检查、督办;负责协调督办市区领导交办、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各类问题;负责指挥、协调、督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创建中涉及城市管理以及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环境保障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联系方式:027-83784966)
(六)环境卫生管理科。统筹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定环境卫生年度计划、标准规范、考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督办全区环卫作业和环卫市场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计划、标准规范,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监督、考核评价等工作;统筹全局爱国卫生运动和全区道路桥梁融雪防冻工作。(联系方式:027-83775677)
(七)市政设施管理科。负责全区城市道路路政及城市桥梁、隧道维护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路名牌设置维护及主次干道、区管桥梁、隧道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协调、督促权属单位对井盖、架空管线等城市家具的处置和日常管理工作。(联系方式:027-83799955)
(八)市容景观秩序科。指导全区景观亮化、户外广告、门面招牌等设置工作;统筹、协调、督办景观亮化、户外广告、门面招牌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统筹规划开展“门前三包”、共享单车、违法占道、乱堆乱放、违法三乱等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联系方式:027-83794228)
(九)规划建设科。负责编制全区环卫、园林专项规划;参与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并督促实施;负责本行业系统城建计划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大型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对辖区绿化规划和建设进行技术指导;统筹指导全局项目的策划设计、前期立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工作。(联系方式:027-83785828)
(十)综合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深化改革、先行示范区建设、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质量强区、政务服务、河湖长制、防汛抗旱、禁毒、民防等跨部门综合性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综合性工作。(联系方式:027-83791495)
(十一)交通运输管理科(区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物流企业、汽车客运站、驾培机构、车辆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汽车租赁企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统计相关工作;承担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对区公共交通网络实施持续优化调整的工作;承担对辖区内邮政快递点的禁毒宣传并协调市级部门对快递点加强禁毒管控的职责;承担协助配合市级部门和相关街道开展出租车司机行业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承担协助市级部门开展汉江硚口段内与趸船相关的排口治理和污染物处置工作。(联系方式:027-83786804)
(十二)安全应急科(燃气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应急工作,承担区燃气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指导、协调全区燃气行业的日常监管。(联系方式:027-83753212)
(十三)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全区义务植树活动;负责检查指导全区绿地的保护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和附属绿地等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开展资源检查;负责指导和实施全区各类绿地的养护监管和技术指导,对街道、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绿化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负责全区公园的行业管理;负责监督森林、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协助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救助;负责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转报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地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方式:027-83809665)
(十四)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党建和全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