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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518号
02783426781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 30-12: 00,下午14: 30-17: 30 (夏令时08: 30-12: 00,下午15:00-18: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名称: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机构职能: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研究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指导区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的业务工作,受理有关工作报告。指导派出国有董事的业务工作。对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派出国有董事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管企业降低债务率。
(八)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资产管理的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九)依法对所监管资产实施检查监督。负责检查所监管企业财务,查阅所监管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所监管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资产流失的查处、损失责任认定、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工作。
(十)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宣传、统战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信访接待工作。
(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