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19-2407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6-10-12 15:53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12 15:53

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2 15:53

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根据《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全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落实信息公开职责。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网上信息公开已成为各级政府齐抓共管、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自2015年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开展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已成常态化

每季度通报更新不及时、回应不积极的网站,今年第一季度的通报已下发到各级政府。年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基本目录”,要求对照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为保质保量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强领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落实,确保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 加强政府决策公开和解读力度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除依法保密的外,积极实行重大

决策预公开,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细化公开执行步骤、责任分工、进展情况、监督方式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在线访谈、发表文章、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答疑解惑。

三、强化网上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障和制度建设。各单位对照《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职责分工表》(见附件1)要求落实栏目维护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动态类信息两周内要予以更新,政策文件类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民生服务类信息,及文明城市四个宣传专栏等栏目半年内必须更新,定期做好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时限要求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贯彻落实。如转载上级部门发布的信息,要在正文末尾注明来源,不得采取直接发布链接的方式。

另外,根据省“基本目录”要求,各相关单位在7月15日前完成以下新增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区信息办于7月16日对各单位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

栏目名称

责任单位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政府会议

 

区政府办

政府机构

直属单位

档案局、机关综合保障中心、媒体传播发展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区域规划

区发改委

规划解读

区发改委

工作规划计划

工作规划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应急管理

突发应对

区应急办

招标采购

单一来源公示

区财政局

统计信息

统计报告

区统计局

新闻发布会

计划安排

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

   

三、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为切实保障我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必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严格落实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工作(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见附件2)。区信息办每季度核查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区政府办进行通报。每年年底将对照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并上报区政府办。

 

 

 

 

 

 

 

 

 

                               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附件1: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职责分工表

附件2: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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