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19-147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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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2-25 17:3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硚口区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6-02-25 17:33 |
硚口区财政局
一、“十二五”财税规划执行情况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硚口财税事业全面发展的时期。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税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十二五”财税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财税事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
一、财政收支规模逐步扩大,财政经济实力增强
健全协税护税工作机制,组建区财源建设办公室,建立了工作调度、领导挂点、重点督办和奖励考核等财源建设机制,先后推动了工商和税务注册“一窗办结”、税收属地促转和企业项目平台建设等。突出项目税收,在征收环节多方参与、挂牌环节加快进度、建安环节“见票付款”和销售环节实时跟踪,项目税收预计25.1亿元,较“十一五”期末增长65.2%。开展税收筹划,培植总部企业,强化“招大引强”,推动企业促转,财政收入得到较快增长。“十二五”末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850000万元,是“十一五”期末的1.9倍,年均递增13.7%;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90260万元,是“十一五”期末的2.8倍,年均递增22.7%。财政支出37.8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2.1倍,年均递增16%。
二、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财源建设成果显著
五年来,我们统筹财力,激活要素,向三件大事倾斜,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企业持续稳定增长。支持投融资平台开展项目融资,争取上级支持,围绕汉正街土地征收、化工企业搬迁和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注重十大产业导向,统筹整合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新增现代服务业升级、新兴产业引导、电子商务研发等专项资金1.51亿元。全区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四板挂牌企业1家。推进产业政策和财税政策创新融合,完善支持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政策,现代服务业税收年均增幅达21%,是“十一五”期末的2.3倍。坚持重点企业走访制度,支持省石油、市天然气、工贸家电等重点企业,预计税收过亿元企业11户、过千万元企业90户,较“十一五”期末增加3户和20家。
三、财政支出结构逐步优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民生需要,支出重点向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使区域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民生。“十二五”末全区累计用于民生方面的资金为55.3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1.4倍,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67.5%,比重增长8.9个百分点。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设施整合配建和投入得到优先保障,区级财政教育投入是“十一五”期间的1.8倍,年均增长12%。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大,群众性文体活动蓬勃开展。
四、财政改革持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完善
初步建立区级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完善预算编制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探索将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中绩效评价资金覆盖面达10%以上。加强往来资金和银行账户管理,建立往来资金标准支付流程;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取消和整合54个财政专户;完善国库支付监控系统运行,启用监控功能17项,防范了支付风险;公务卡实现一、二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推动区级财力向街道倾斜,按照“费随事转、事费配套”原则,已下划街道45个事项共计1.1亿元。强化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完成10个部门后勤保障采购项目;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管控公务用车编制,坚决杜绝违规购置超标车辆。加强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拆迁 管理办法,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深化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将优良资产授权区国资公司经营。深化区属国有企业管理改革,制定国企国有资产管理意见,在监管机构、企业重大事项、内外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财政监管不断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
“十二五”以来,我们加强机制创新,突出项目和民生资金监管,资金效益显著提升,财政监督工作得到省市财政部门充分肯定。探索建立和完善了项目和企业财务总监制,全区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实现了全覆盖,监管资金总量423亿元,节约项目成本2430万元、规范票据使用4545万元;企业财务总监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15项工作制度,对重大事项出具核实意见12份。积极开展项目投资评审,实现了预算评审全覆盖,建立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并外聘2名专家,已将监管领域拓展至项目所有环节,审减金额1.29亿元,有效地降低了工程成本。开展违反财经纪律、“三公”经费等5个方面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处理处罚。对现行投融资监管体制进行大胆改革探索,成立区债务委员会和债务办公室,从严控制融资规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十三五”时期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加快功能重塑、产业复兴、环境创优和民生改善,全面实现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抓住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主题,完成“三件大事”,建成“现代商务强区、魅力生态硚口”的攻坚时期。硚口财税事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新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新挑战。
“十三五”时期的有利因素在于:一是政策环境趋好。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先后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强化“三期并存”发展阶段、作出了“四化同步”路径设计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特别是提出了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与武汉发展密切相关的一系列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战略构想;武汉市提出“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战略部署和“万亿倍增”总体要求,预计国内经济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保持强劲、可持续、平衡的增长,二是产业增长利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商业模式创新,我区确定以现代服务业为首位经济、以十大产业为支撑、以总部企业集聚为导向的战略定位构想为财源增长明确了方向,预计“十三五”时期现代商贸业总量跃居全市第一,电子商务、健康医疗、以工业总部为特征生产性服务业等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引进成长性企业经过培育,将在“十三五”期间进入成熟高增长期,带来长期稳定的税源。三是项目态势向好。“三件大事”顺利完成、“三大功能区”发展格局构筑,硚口“经济升级版”逐步发力将为未来财政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园博园、恒隆广场和武胜文化城等启动和储备的一大批重点项目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持续较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及公共建设工程投入、一批房地产项目的成片开发,将使硚口成为投资发展环境最优城区。
但是也要看到,“十三五”时期是国内经济发展阶段进入新常态的五年。一是中高速。“十三五”国内经济将进入速度换挡期,告别过去长期两位数增长阶段,进入到7%-7.5%的中高速增长阶段,区域经济增速会有一个比较大的下调。二是中高端。经济增长将更多以国内需求增长替代外贸需求来支撑,产业结构将呈现向服务型经济发展的转变,工业结构将呈现向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转变。三是新动力。固定投资边际效应将会逐步减弱,要素驱动逐步演变为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将逐步转向依靠创新驱动、大众创业。四是新风险。当前已经出现楼市不振、地方政府负债高等风险苗头,国家对地方政府融资逐步强化预算约束,部分项目推进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同时,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也较大。在收入方面,中央将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各项税制改革也将会对地方收入产生较大影响;我区项目建设将进入平稳期,税收增量将逐步从“短平快”的项目税收过渡到“常稳慢”的产业税收,项目税收可能大幅减收,财政收入难以实现大幅增长。在支出方面,保支出、保运转等刚性支出数额占预算比重依然较大,人口老龄化加速,民生和改革领域增支因素较多。在管理方面,资金使用效益仍然不高,绩效评价、投资评审和专项检查成果运用尚不充分,财政改革和监督管理任务仍十分艰巨。
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机遇大于挑战,只要我们发展思路对头,战略谋划得当,政策措施有力,就能乘势而上,大有作为。财政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在实现硚口“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大主题中不断丰富硚口财政的发展思路,努力实现硚口财政的新跨越。
三、“十三五”时期硚口区公共财政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体现民主财政和法治财政的现代财政制度;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不断增强产业活力,着力推动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绩效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发展,统筹兼顾。充分考虑收支增减变动因素,在核心目标确定上“跳起来摘挑子”,既要有高度,又要保证完成。要具有前瞻性、指导性,争取相关改革政策,争取试点,先行先试。
2.统一步骤,大胆探索。既尊重财政改革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密切国家税制改革动向,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又注重发挥地方财政的积极性,克服“等、靠、要”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3.科学调整,优化结构。在保持财政收支总量有较快增长的情况下,考虑我区财力实际,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规范财政支出范围和内容,通过优化存量和引导增量,推动财政支出结构优化。
4.依法理财,公开透明。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法定程序办理,实现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分配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政府预算涵盖政府全部收支,切实做到规范统一、完整联动,财政决策和财政收支公开透明。
5.内外协调,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好财政育财、聚财和理财的关系,建立财政与经济良性循环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实现财政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围绕发展新经济、建设新生态主线,突出现代服务业主导方向,加快推进十大产业体系,促进辖区产业结构优化、业态升级、规模扩大、功能增强,构建立足武汉定位、独具硚口特色、符合经济规律的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打造辐射中部地区的现代商贸强区。
1、加大财政聚焦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三大功能区”建设。围绕汉江湾和汉正街两个品牌,按照转移转型、产城融合和生态生活思路,及时调整、确定和加大财政政策的方向、重点和力度,不断加大对两大区域的重点项目和建设环节的财政聚焦支持力度,着力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按照硚口“三大功能区”战略发展规划,切实加强财政政策与税收、信贷、产业和土地等其他政策的有机衔接和协调配合,不断增强财政政策协调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整体组合效应。
2、通过财税政策创新,支持和促进现代商贸业、电子商务、健康产业和总部经济等四大产业。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改革导向,加强税制改革研究,重点围绕增值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五大改革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收入重新划分调整的基础上,积极反映我区实际困难,在税收返还上向我区倾斜;在清理规范现有财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研究制定和实施与相配套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措施,重点突出扶持现代商贸业、电子商务、健康产业和总部经济等四大产业,与我区现代服务业产业政策相衔接,着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3、进一步深化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扶持方式,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加快专业金融园区建设,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新机制,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即:投入重点,从原由各部门分散投入向聚焦我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集中投入转变;投入过程,从原来企业多头申报及信息公开不全面到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范化透明化转变;投入方式,从原来单一的经费拨款方式向股权投资转变,探索建立新兴产业扶持基金,通过市场化的专业评估和职业经理人的专业管理对优秀项目采取股权投资模式,对骨干企业、成长性企业实行精准扶持,不断做大扶持基金规模,形成良性循环。
(二)不断挖掘增收潜力,围绕财源建设“四个方向”,以项目税源为支撑,以总量税源为依托,以总部税源为突破口,以增量税收为补充,构筑“梯次培育、依次递增、滚动发展”税源增长格局;加强协税护税力度,形成比较完善财源建设工作机制。
1、深入推进项目税源。依托“十三五”项目规划,对“三件大事”带来的后续项目税源高度关注,注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保证项目有序接替,实行年度征收拆迁、土地挂牌和税收计划“三结合”,形成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在建一批的项目滚动发展格局,为项目税源提供可靠的项目支撑,使项目税源成为我区收入组织的稳定增长极。同时,结合“十三五”房地产税开征,深化在征收、挂牌、建设、销售和不动产存量等环节税收征管,实现项目税收管理专业化精细化。
2、积极引进增量税收。整合全区楼宇和闲置用房,特别是依托汉江湾发展论坛旗帜,充分利用园博园开发后空间优势,加大宣传统筹力度,用于优质税源引进与培植。加大零资源招商,在工作经费和奖励上向零资源引税倾斜,强化税收核算意识,注重利用社会资源、存量资源和闲散资源,积极进行“零资源”引税,不断做大我区财政收入规模。加强税源型招商工作,引入可持续税源企业,努力提高招商引资对财政增收贡献度。
3、健全财源建设工作机制。以项目调度平台为依托,将税收调度、产业调度、招商调度和项目调度相结合,构筑“四位一体”调度新格局。在日常工作上,通过“周碰头、旬汇报、月调度”及重大事项通过财源领导小组会调度;在责任对接上,通过区领导挂点街道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和重点项目,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街道按属地,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包点;在重大事项上,通过突出督办内容和制定督办程序,形成程序化的重大事项督办机制;在激励考核上,细化指标体系,量化考核标准,突出责任奖惩,形成奖优罚后的财税增收考核制度。
(三)努力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调整优化部门经费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充分保障改革性支出,加大公共服务领域财政投入,逐步构建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和争取上级支持形成合力的财政民生投入新机制。
1、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部门预算编制时,考虑我区财力有限实际,调整优化现有部门经费结构,为民生支出和改革性支出预留支出空间。在人员经费上,落实财政供养人员“瘦身计划”,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逐步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在项目经费上,严格控制部门总支出规模,通过压缩项目支出保障民生支出和机关运转。在“三公”经费上,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实时管控,对“三公”经费情况开展日常检查。
2、坚持和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紧紧围绕湖北省和武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支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推动教育结构和布局优化,支持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全面改善硚口西部区域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硚口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和协调发展。
3、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开展职业培训稳定就业岗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保障基本、精算平衡、责任分担、统筹协调”原则,适度提升城市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健全城市社保养老保障体系,推进以医养融合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4、促进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优化民生资金投入结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重点向硚口西部区域公共设施建设倾斜;支持城市绿道、微循环路和停车站建设,促进公共道路、排水应急和社区卫生等公共设施完善,进一步提升西部区域城市生活承载能力;支持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等民生工作,深入推进“城管革命”,改善硚口形象,提升居民幸福感。
(四)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减少部门预算调整事项,缩小预决算差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1、建立政府预算体系。明确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将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
2、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探索研究跨年度支出编制方法,探索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加强与其他预算单位的协同配合,探索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机制,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产业规划,都应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
3、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和定期债务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建立债务信息披露机制,通过发行地方债逐步置换政府融资债务,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解决基础设施等建设中财力不足问题。
4、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依法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进一步夸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深入财政改革,推动财力向街道社区倾斜,改革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政府采购模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强化国有资本运营和监管,努力构筑比较完善的地方现代公共财政体系。
1、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落实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部门预算支出异动情况和违规行为的监管,强化部门决算对预算单位的约束,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
2、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贯彻《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探索实施通用类货物“本地商场供货(含电商)+网上竞价”采购。按照“建机制、简程序、抓监督、促公开”原则,再造政府采购流程,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3、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采购及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购买公共服务规范化流程,逐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标准和内容;协调做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信息保送和经验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培育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4、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深入贯彻落实《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宣传和培训,修改和完善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激励,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司内控制度。
(六)加快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完善项目和企业财务总监委任制,加大治本力度,通过“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有机结合,加快形成财务总监、投资评审和财政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督体系。
1、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实现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逐步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探索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政策绩效评价试点。
2、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强化预算监督,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专项资金尤其是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支出行为。严格执行行政运行开支范围和标准,完善公务卡制度,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3、完善财务总监委任制。认真总结项目和企业财务总监制经验,逐步调整项目财务总监工作重心,把监管重心逐步转移到区级和市区两级投入工程项目,突出成本控制和资金使用监管。发挥企业财务总监作用,实行企业财务总监述职制度,规范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强化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对财务总监再监督,通过工作例会、业务学习等形式,提升财务总监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专业管理技能。
4、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强化预算评审,确保区属重点项目工程预算纳入财政投资评审;突出决算评审,将决算评审结果作为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依据,形成建设单位以财政部门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为依据,办理预留工程尾款拨付、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相关手续的工作机制。发挥专业人才作用,通过外聘评审专家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增强投资评审工作专业管理能力,严格控制项目工程造价。
5、夯实法治财政基础。加强财政队伍建设,结合“六五”普法,加强新预算法宣传培训力度,强化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意识,努力建设一支熟悉财政法律法规,具备较强政策性、专业性、知识性的高素质依法理财队伍;依法推进财政核心业务系统建设,优化整合预算管理和执行、非税收入、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等业务系统功能和性能,促进财政法制化与财政信息化智能化融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制定和实施的领导,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作用,逐步形成社会广泛参与、政府引导、跟踪监督、适时修订和规范执行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通过网络、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全局干部群众了解、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形成关心规划、实施规划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责任目标,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战略、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并将其列入绩效考核目标。建立规范的中期评估和修订机制,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规划进展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根据未来环境变化情况适度修订规划内容,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机制,分年度和中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三)加强沟通协调,促进规范实施。按照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理顺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妥善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计划的作用,科学制定年度计划,把《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细化和延伸到每一个年度计划中,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将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安排进行分解,落实到“十三五”时期年度绩效指标和发展规划中,促进总体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