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有“凉”方 送“法”降温护美好

更新时间:2025-08-22 10:35 发布时间:2025-08-21 09:46 来源:"硚口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物业纠纷有“凉”方 送“法”降温护美好

近日,越来越多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进入公众视野、引起居民重视。针对这一现象,硚口区司法局积极主动作为,指导各司法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问题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与社区律师共同对症开“凉”方,努力从源头化解物业纠纷。

业主“钱袋子”谁来管?公开公正保和谐

“物业公司拿了我们业主的合法收益,我们要维权!”家住汉水桥街道的李奶奶顶着炎炎烈日来到社区综治中心,向值班律师咨询维权途径。据了解,李奶奶家所在的小区物业利用小区空地设置停车位并收取停车费,但所得收益从未对外公示。业主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这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收益分配和使用情况提出质疑。而物业则称已按照合同标准提供服务,所得收益也已全部用于物业服务中,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发现矛盾存在激化可能,社区律师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汉水桥司法所,司法所迅速联合社区组建调解小组,走进涉事小区直面矛盾核心,安排网格员先通过“背对背”沟通软化矛盾双方对立情绪,帮助业主和物业冷静下来后,再选出代表进行“面对面”调解。

社区律师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之规定,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人民调解员则注重情感疏导,引导双方依据法律规定,从整体利益出发互谅互让。经过多轮调解,最终确定由物业与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定期公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高空抛物”谁买单?安全保障人人有责  

宗关街道某小区内,来来往往的居民总是神色紧张、步履匆匆,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在自家门口如此慌张?原来,该小区频发高空抛物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破裂的地砖、被砸坏的公共设施无一不让居民们心有余悸。近日该小区内幼儿园顶棚因高空抛物被毁,业主和幼儿园负责人多次要求物业公司调取监控、加强管理,但因监控画面模糊无法锁定侵权人,物业公司否认自身责任,称无权管理高空抛物,双方协商未果,遂来到社区综治中心请求调解。


宗关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收到委托后,立即使用“望闻问切”调解法开展调解工作:一是“望”表识里,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该小区内缺乏高空抛物相关警示宣传,且监控设备老化故障,难以找到高空抛物侵权人;二是“闻”声知意,与矛盾双方“一对一”沟通了解诉求,幼儿园方要求物业公司排除安全隐患,而物业方坚称自身无权管理业主高空抛物;三是“问”计定策,联合社区值班律师梳理争议焦点,探讨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以及侵权人无法确认时损失如何承担等问题;四是“切”脉开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高空抛物应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但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向双方阐明各自法定权利义务后,双方均表示信服。

调解结束后,调解员建议物业公司尽快加装高空对空摄像头,全方位监测高空抛物情况,并张贴警示海报、在业主群转发相关信息,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和法律责任。同时,指导幼儿园保存好因高空抛物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及时采取临时性预防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久后,调解员联合网格员实地回访,看见居民们正在楼下的树荫乘凉,旁边的幼儿园传来孩子们的欢声笑语,高空抛物的警示标语也张贴在显眼处,小区重回温馨安宁。

质价不符拒缴费?真诚沟通化解心结    

长丰街道某小区部分业主因质疑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管理不规范等原因不愿缴纳物业费,而物业公司也因此进一步缩减物业服务内容,甚至关门阻碍业主进出,双方矛盾不断激化、陷入恶性循环。

社区网格员见状及时将排查到的纠纷隐患上报,长丰司法所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调配社区法律顾问“半天+”资源受理调解事宜,组建“网格员+调解员+社区律师”调解小组,对业主反映的小区相关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后,组织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面对面”调解。

社区律师首先对双方进行法律释明,强调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而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也应当依法表达诉求,不能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物业公司当即表示愿意进行整改,业主也表示只要物业公司整改到位,会立即补缴欠缴的物业费。自此,一场原本不可开交的激烈纠纷进入理性化解阶段。后续社区律师通过电话回访得知,物业公司最终采取物业费打折的方式,与业主达成一致,小区重回宁静和谐。

下一步,硚口区司法局将继续发挥“三所联动+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重点聚焦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业委会履职争议、拖欠物业费等五类高发物业纠纷,提炼核心处理原则与法律依据,为人民调解员提供精准操作指引,进一步提升物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用诉源治理“最优解”答好社会治理“民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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