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大数据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4-01-29 11:15 发布时间:2024-01-15 14:50 来源:硚口区大数据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统计数据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硚口区大数据中心党政办公室,地址:硚口区沿河大道518号,电话:027-83423668。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区政府网站及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职责分工表》等文件要求,区大数据中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密切结合我中心机构职能、业务工作、项目建设等实际,按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部门预算、2022年部门决算,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意向公开,调整机构基本情况和领导信息,不断提高工作公开透明度,确保公开信息及时、高效、正确、完整。同时按照市级要求,按时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项目荣获“2023年度中国优秀政务网站”。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区大数据中心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严格履行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把关的审核流程,保障“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谨、细致、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区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安排,我中心根据各单位需要,及时构建专题专栏,升级网站搜索引擎功能,整合服务资源,不断提升用户的满意度和体验感。今年以来完成网站升级改版,实现栏目更优化、检索更便利、信息关联更科学,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信息发布培训,节假日和重要时期加强人员巡检和系统检测,保障平台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度,中心及相关个人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无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0,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0,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今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举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办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不够规范。

改进情况:一是对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做好门户网站日常信息更新,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夯实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对照中心实际修改工作秘密清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年度改进举措

2023年,硚口区大数据中心完善党组监管制度,但对照上级部署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如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等不足之处。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中心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培训学习,严格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着力提升信息审发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充实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质与量,提升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为0元。

(二)议题案办理情况

2023年,中心完成议题案办理工作共11件,其中主办件3件,均按时完成并及时递交办理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中心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领导、电话等机构信息发生变化,第一时间进行修正,应公开的信息按时发布,保质保量完成《全区政府网站及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职责分工表》中明确我中心履行的信息公开职责。




           硚口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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