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4-08-28 17:07 发布时间:2024-01-18 10:05 来源:硚口区地方金融工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统计数据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硚口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地址:硚口区中山大道51号,电话:027-837901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细化机构职能。在门户网站原“机构职能”外继续完善“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等两个子栏目。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区地方金融工作局新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上年结转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工作。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积极开展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的评估调整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力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确保信息更新及时、表达准确,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机制。2023年度,我局及相关个人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明确专人收集整理、报送信息,把信息发布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硚口区地方金融工作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硚口区地方金融工作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薄弱,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已加强学习和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在下年度的改进措施

按相关工作要求自查,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大公开工作审核力度,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为0元

(二)议题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1件,主办人大议案0件、政协提案5件,协办人大议案4件、政协提案12件,满意率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交银助力,硚见未来”,区政府与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交通银行提供不少于300亿元资金,围绕硚口辖区城市更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共同推进硚口“三三战略”,实现合作共赢。

2023年,我局累计拨付各类贷款贴息资金奖补资金8772.99万元支持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持续发展全区省市上市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增加到11家上市后备库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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