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5-2157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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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7-28 11: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硚政规〔2025〕1号 |
名   称: | 硚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8-05 11:19 |
硚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现将《硚口区促进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硚口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硚口区促进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为突破性发展我区人工智能产业,加速形成发展新动能,全面带动传统产业升级,大力推动“四个转型”、加快建设“三个先行示范区”,将硚口打造成武汉国家人工智能先导区重要支撑,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算力资源普惠应用。根据企业算力使用情况,创新设置年度总额500万元的“普惠算力券”和“特惠算力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算力服务,在市级支持基础上,按算力服务费的50%最高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二、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根据企业数据使用需求,创新设置年度总额500万元的“普惠数据券”和“特惠数据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数据开展人工智能行业创新,对使用企业按每年数据使用费用最高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拥有数据的企事业单位自建或共建高质量数据集,重点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支持。经市级以上认定的高质量数据集,对牵头单位最高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开展数据标注业务,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三、推动行业大模型研发应用。创新设置年度总额500万元的“模型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垂直行业大模型,对使用单位按采购成本的30%最高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遴选一批应用效果显著的先进垂直行业大模型和智能体,择优向市级及以上推荐。对获市级以上认定且成功在国家备案的优秀垂直行业大模型、智能体,在市级支持基础上,对牵头单位按研发成本的30%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四、支持具身智能首推首用。鼓励发展智能医疗器械、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人形机器人、智能眼镜等具身智能载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在汉江湾人工智能产业园的空间载体落地支持,加快项目落地。对实现首台(套)装备技术突破的,按首台(套)装备研发成本的30%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开发具身智能操作系统等软件,对牵头单位按实际研发成本的30%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设产业联合创新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对获得市级认定的,给予区级配套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五、深化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作用,鼓励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深刻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在大健康、智能制造、现代商贸、文化时尚、智慧教育、智慧养老等领域深化人工智能+应用。梳理区内产业需求,每年发布一批上述行业“揭榜挂帅”项目,鼓励“链主发榜、链创揭榜”,对成功发榜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按研发成本的30%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对入选市级“揭榜挂帅”项目的,同步配套区级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六、加大人工智能人才引育。支持企事业单位吸引程序员、算法工程师、数据标注师等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积极培养软件、人工智能等数字工匠,推荐纳入各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科局)
七、支持产业集聚集中发展。建立人工智能园区梯次发展体系,打造2—3个人工智能产业核心园区或楼宇,加快优质企业、创新资源、高端人才、资本要素等向园区导入。对获评的园区或楼宇(运营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入驻经认定园区或楼宇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区级人工智能政策支持,提供大模型研发资源与高校科研协同创新资源的对接支持,可申请纳入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区经科局、硚口经开区、区产发公司(筹)〕
八、完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吸引国家、省、市投资基金、社会资本联合区属国有平台设立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产业基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独角兽、专精特新等企业。鼓励区属国有平台依法依规参与人工智能企业股权投资、战略合作,推动产业协同。积极组织产业金融对接,帮助企业发行科创债;联合专业机构开展上市培训辅导,“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对接金融市场。〔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金融)、区财政局、区产发公司(筹)、区经科局〕
九、打造人工智能发展品牌。支持企业或机构举办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国际性展会、学术会议,以及交流活动、创新创业大赛等重大活动,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活动,根据活动参加人数、影响力、引进企业数量等,按照活动经费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优秀人工智能企业、人才、案例等,在重点媒体、重要活动予以推介。〔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委宣传部、硚口经开区、区产发公司(筹)〕
本政策自2025年8月27日起施行,试行期为1年。本政策中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确定支持额度。本政策由区经科局统筹执行,各责任单位应明确实施细则、资金管理办法,细化本政策措施涉及条款具体执行范围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