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硚口区应急管理局定于2023年3-4月开展第二批“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1 | 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 武汉市硚口区长风路31号 |
2 |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硚口区长顺路与丰硕路交叉口 |
3 | 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市硚口区仁寿路150号 |
4 | 武汉武新大酒店有限公司武汉新世界酒店 | 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630号 |
二、检查时
间2023年3月27日至4月27日。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4.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和佩戴使用情况;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6.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管理等情况;
7.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和权限,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官网进行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监察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