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3-22923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12-01 12:0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硚复决字〔2022〕第110-3号
名   称: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3-09-05 17:18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9-05 17:18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硚复决字〔2022〕第110-3

申请人xx      :男    出生年月19xxx

址:湖北省xxxxxxx   

被申请人武汉市公安局口区交通大队

  址:武汉市口区沿河大道365

法定代表人:黄天立          务:大队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420104135047xxxx)的行为不服2022118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20221116日,申请人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备注:文中xx均为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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