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6-11907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6-07-21 11:18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 名   称: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21 11:18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6年3月30日,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硚口区肖进先食品店销售的八角进行监督抽样检测。2026年4月22日,本局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报告(№:CCIC12604158),上述抽检的八角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该单位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该单位已积极作出整改,并现场张贴食品召回公告,主动消除了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