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6-0452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6-02-27 11:52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 名   称: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2-27 11:52 |
根据《2025年武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11月12日,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硚口区张三果蔬超市销售的白豆角(豇豆,购进日期:2025-11-11)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该单位销售不合格白豆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鉴于该单位已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并积极作出整改,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货查验的管控,主动消除了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不予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