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6-03974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6-02-12 10:42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 名   称: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10:42 |
根据《2025年硚口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10月28日本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彭愿祥销售的青雪里红和高脚白(酱腌菜)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2025年11月21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No:CCIC12525111):“食品高脚白(酱腌菜)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及《检验报告》(No:CCIC12525116):“食品青雪里红(酱腌菜)经抽样检验,亚硝酸盐(以NaNO2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该单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