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6-03613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2-09 11:5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6-02-09 11:50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11: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长江航务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硚口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1028日,本局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辖区内武汉鑫东升餐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使用消毒餐具(小圆盘、砂锅、烧饼盘)进行抽样检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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