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6-02458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1-27 15:5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6-01-27 15:50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5:50

根据《2025年武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10月10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油炸花生米(自制,加工日期:2025-10-10)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黄曲霉毒素B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该单位经营不合格油炸花生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鉴于该单位已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并积极作出整改,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货查验的管控,主动消除了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不予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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