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无障碍阅读 登录 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核查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9月4日,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硚口区味鑫酒楼使用的餐具(椭圆盘)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