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5-3053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08 11:49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 名   称: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5-12-08 11:49 |
根据《2025年硚口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8月25日,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汉口人家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生姜进行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结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该单位采购不合格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单位从合法合规渠道购入生姜,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之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