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5-26607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10-27 09:54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 名   称: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09:54 |
根据《2025年武汉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7月3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硚口区红斌食品销售经营部销售的淮山药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结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该单位销售不合格淮山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单位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