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5-21565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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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06 15: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5-08-06 15: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5月20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悦活里荟聚店经营的猪肉粽(何有禾+图形)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猪肉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在购进商品时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能够证明其无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