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5-21371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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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01 16:1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16:14 |
根据《2025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1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4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梦时代生活馆销售的金骏眉(红茶)(生产日期:2025-01-08、规格型号:150克/袋、质量等级:二级)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结论: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不合格产品上标示的第三方企业(委托生产)为武汉金锦阁食品有限公司,属硚口辖区。
经查,该单位作为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且未履行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该单位委托生产不合格红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鉴于无可没收的食品,对该单位合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70元;3、罚款15000元,合计罚没款15570元。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