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5-20808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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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23 11:1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5-07-23 11:1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3月31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武汉帅米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罗汉笋”(规格1kg/袋,2025-02-15)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