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19-1488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7-06-22 10:01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2017年硚口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6-22 10:01

2017年硚口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2-12-02 15:41 发布时间:2017-06-22 10:01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市卫生计生委工作部署,从2017年4月至10月在全区卫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在全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等领域进行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

二、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覆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负责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征收的部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

三、治理重点

2015年以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执法“不会管,不想管,不敢管”;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数明显低于同类地区,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二)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不按“双随机”要求完成监督抽检任务,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行政审批、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不按时上报、不及时公开;执法人员不使用手持式执法终端、不使用全过程执法记录仪等问题。

(四)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不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五)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问题。政务服务窗口不规范,工作效率不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

对照治理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历史遗留积案、群众信访举报和行政执法卷宗,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列出时间表,逐步整改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自查自纠情况及相关表格(见附件2、3),于每月30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并报政府法制办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中旬至9月中旬)。

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情况及相关表格(见附件2、3),于每月30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并报级政府法制办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注重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公平正义执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实名通报曝光。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专项治理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见附件2、3),于2017年10月15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并报级政府法制办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见附件1),主要职责为推进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学校卫生管理、血液管理、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等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指导、协调相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明确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与卫计委专班的联络对接工作。要组建相应工作机构,充实力量,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抓好本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要成立检查组,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也要严肃追查相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举措。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委开展的全评议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省卫计委卫生计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人:卫生计生委监督  戴丽睿 

联系电话:83760817 

传真:

电子邮箱:851488455@qq.com

附件:

1、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2017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3、2017年监督执法机构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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