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及市食药监局《关于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工作和“十三五”规划思路的通知》精神,结合硚口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现对“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思路。
一、基本思路与奋斗目标
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中央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总要求,落实食品药品执法力量向街道下沉的改革措施,科学配置监管资源,着力构建更加严谨的监管体系,建立更加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有效管控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奋斗目标是:在“十三五”期间,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由部门监管向社会综合治理的转变,实现由传统粗放监管向科学精细监管的转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食品药品发展重点指标
1.蔬菜、水产品及畜禽产品等主要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每年抽检量不低于10000批次,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食品安全定量抽检基本覆盖食品各供应渠道和类别,每年食品及相关产品区级抽检量不低于每千人不少于1批次,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ISO22000、HACCP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模以上生产企业90%以上达到体系要求。
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并对购进食品原料查验率达到100%,对购进和使用的食品原料建立台账登记率达到100%。
5.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到2020年辖区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建成率达到80%以上。
6.全面实施食品各环节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达到100%。
7.推动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涉及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对涉及重点监管品种的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8.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根据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对象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对象实现100%全覆盖监管;对批发企业药品电子监管100%核注核销。
9.全面系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覆盖率10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每年达到600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0例以上。
10.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11.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素质全面提高。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培训管理机制,监管人员年度参训率不低于90%,每年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
三、重大项目规划
根据规划思路和主要指标,结合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和监管工作实际,“十三五”规划拟设重大项目如下:
1.推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环同济健康城”建设。围绕区健康产业园发展和依托“环同济健康城”建设,加大医药企业引进、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源、区位和产业优势,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激发社会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大健康产业领域,增加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力争“十三五”末期引进培育5至8家健康产业领域龙头企业,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健康产业发展。
2.推进“互联网+”智慧食品药品监管和行业大数据建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建成覆盖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统一的信息网络及执法终端,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信息化系统;重点推进食品药品溯源、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公共服务、远程监控等食品药品监管“互联网+”项目实施,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智慧监管体系。力争在“十三五”末期全面完成建设。
3.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全面实施。通过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透明化”,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让消费者可以直观感知厨房的环境卫生和凉菜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环节真实状况,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断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从而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全面升级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力争在“十三五”末期全区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少于500家。
4.基本执法装备达标。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配备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装备。到“十三五”期末,全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100%达到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对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办公和业务用房,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进行配置,并切实满足日常办公和监管执法的实际需要。
5、推进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围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认证检查等需求,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监管一线。注重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加强认证检查、检验检测、监测预警队伍建设,稳步提升执法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