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相关规定,硚口区司法局会同硚口区人民法院、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我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前期经过发布选任公告、随机抽选、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电话走访征求意见、资格审查、再次随机抽选等环节,最终确定以下101名人员为硚口区人民法院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选。
蔡莲香 陈诚 罗浩 胡刚夫 张梦 刘静 代晶 王俊 王娟
余玉芳 熊轩 张远锦 鲁辉 王迎 石佳 许兰 杨帆 孟玲
余凤 詹婷婷 李怡莎 杨振虹 龙璇 吴家群 熊艳 孙景
韩廷芳 魏忆军 钟杰 陈晓云 李雯婷 王芯雅 熊前华
袁华 张琦 李芝 易正昌 孙欣 牛芬 黄劲松 张晶 熊伟
明娟 危芳 周玲 刘月萍 许光伟 李晶晶 秦莉 胡亚兰
孙叙 胡英 朱茜 黄彪 余斌 李力 彭小丽 陈玉亭 徐武
王彩彩 聂庆祝 肖曼 孙艳玲 蔡文钊 张清明 陈冬冬
鲍玲玲 朱志红 李擎柱 陈婷 江涛 邓梅芳 李娜
夏晓丹 燕梦琪 姚恺 张伟明 徐志辉 蒋师 李磊
王伶俐 罗恒 蔡培君 宋波 王令 黄骏 姜琼 张进
金灵云 张天锐 赵军霞 罗佩霞 周凌锋 芦华 毛佳
朱佳慧 肖琪 吴为 项早梅 王子宸 田刚萍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硚口区司法局、硚口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10日起到2026年7月16日止。
4、联系方式: 硚口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 027-83350633
硚口区司法局 硚口区人民法院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