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编制。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为027-83426490。
一、概述
2017年,硚口区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最大限度贴近民生、服务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455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通过硚口信息网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动态、公示公告、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以及群众关注热点等信息18874条,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回应公众热点和重大舆情93次,举办新闻发布会7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2次。通过硚口信息内网向群众解读政策242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次,办理回复领导信箱相关事项244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1件,均根据《条例》相关要求按时答复。从内容上来看,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同意公开答复的4件、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件,未就依申请公开服务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5件、其他情形1件,未出现被依法纠错的情形。
共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诉讼案2件,1件撤诉、1件还在审理中。
(五)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信息公开相关标准不明晰、日常监督力度还需加强、各部门信息公开专职人员数量不足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2018年,区政府将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专业性、进一步加强督促考核、进一步强化实行责任追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