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汉市硚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1-09-23 10:36 发布时间:2015-01-21 09:38 来源:区政府办

2014年武汉市硚口区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月)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为027-83426146

一、概述

2014年,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规定》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街道、部门和直属机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区56家行政机关为公开主体。各街道、部门和直属机构均明确了具体科室,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

区政府在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信息办、区督查室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和督促;区信息办负责政务网站公开的保障和日常检查;区法制办负责政府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并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区督查室负责定期通报全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三)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

制定《硚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制定《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和任务分解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制定《口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四)进一步拓宽服务广度

区政府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整合重点领域服务资源,不断拓宽网站服务广度。开设 “服务投资者”、“服务就业者”、“服务老年人”、“服务学生”和“服务母婴”等对象性服务专题;实现在线购买电影票、订机票、订酒店等服务;搭建经济适用房、电视问政、治庸问责等互动平台;开辟和优化“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结对共建”等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通过硚口信息网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13191条,其中政务动态3421条,政府文件319条,公示公告148条,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公开信息3972条,其他信息公开5331条。受理各类诉求 18477件,发布办事服务类信息998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18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区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根据《条例》相关要求予以了答复,涉及申请公开信息事项77项,其中已公开的政府信息8项、不予公开的信息2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信息不存在的62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3项、告之需补充内容的1项、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1项。另外,全区各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全部按时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4年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7件,受理7件,其中依法决定驳回复议申请的1件、维持信息公开答复的6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虽然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改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暂行规定》的学习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务求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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