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01 11:20 发布时间:2024-01-30 15:50 来源:硚口区司法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统计数据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硚口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硚口区古田四路长安路27号,电话:027-833506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坚持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方针,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规定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进行更新;今年以来公布硚口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通过硚口司法行政信息简报的形式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在“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关于选聘硚口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硚口区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等,对发布和转载的重要信息明确标注信息来源,及时报送2023年硚口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硚口区司法局新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上年结转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以规范化、制度化的信息审核、编辑发布、管理工作,保障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二是平台管理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步骤、平台应用;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媒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切实推进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突出便民务实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区司法局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做好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建立细化、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三是积极组织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贯彻执行能力。四是2023年度,我局及相关个人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更新规范性文件0条,其他公开文件12条,政策解读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他处理),已在法定时限内按期答复,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案件答复率为100%。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办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全面,公开内容覆盖度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照政务公开、网站和新媒体等考核要求,做好政务网站日常信息更新,并按季度进行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强化网上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年度改进举措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还不够充分,主动公开精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

2024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二是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强化主动发布机制,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在2023年度没有收到超过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对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议题案办理情况

我局2023年认真做好人大、政协议题案办理工作,接收区人大建议案1件、区政协建议案2件、区政协提案2件,协调科室承接办理,根据提案人要求和办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方案和完成情况的上报。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2023年在硚口区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开信息共计40余篇,涉及政策解读、公共法律服务、民意征集、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等多个方面。

               

硚口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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