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订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合联动,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消费、扩投资。2026年1月9日,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1月13日,财政部召开全国推进工作视频会议,布置地方和经办机构及早落实。1月20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民银行、金监总局等部门在同一时间集中发布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等六项政策。
二、政策主要内容
六项政策中,新增政策三项: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原有政策优化三项:设备更新贷款贴息、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1.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主要是对相关领域企业贷款予以贴息,重点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医疗装备、移动通讯设备等14个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以及科技、物流、信息和软件等生产性服务领域,还有农林牧副渔等领域。贴息为贷款总额的1.5个百分点,最长贴息期2年,可享受贴息政策的单户贷款额度上限是5000万元。
2.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专项担保计划额度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主要是为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中长期贷款,均可获得支持,单家企业可享受担保的贷款额度为2000万元。中央财政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资50亿元,提供更高的分险比例和代偿上限。
3.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该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财政部介绍,该政策由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风险分担资金,与央行现有政策协同,为民营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支持,代偿投资人部分损失。
4.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本次政策优化扩大了贴息范围,在原有设备购置项目的基础上,将与设备更新相关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及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贴息范围。相关企业可以享受贷款总额的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同时,还增加了支持领域。
5.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本次政策优化将单户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贴息1个百分点,期限1年,一家企业最多可享受贴息10万元。惠及的支持领域增加到11类。
6.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本次政策优化拓展了贴息领域,取消前期关于消费领域的限制,居民使用个人消费贷款,只要是用于消费的,都可以享受1个百分点贴息,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为每年3000元。此外,还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了贴息支持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中央政策与省市区财金互动政策,用好用足中央财政政策红利,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多做多得,确保政策快速见效、安全规范,最大限度惠及经营主体和个人。
相关政策文件如下:
附件1: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表
附件2: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附件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附件5: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附件6: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
相关附件: 附件1: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表 .pdf
相关附件: 附件2.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 附件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 附件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 附件5.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 附件6.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