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0-862558 | 主题分类: | 政务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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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1-21 10:2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硚政办〔2020〕1号 |
名   称: | 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 《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主要目标 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10:24 |
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
《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主要目标
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推进办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门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办公室抓好综合督办协调工作。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告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统筹协调解决。
二、加强工作统筹,科学制订办理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对所承办的责任事项逐个进行研究,制订具体细化的办理方案。办理方案要明确每个责任事项的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节点、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相关责任单位科学制订办理方案,确保全年目标落实落细。
三、精准高效督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按惯例,2020年市、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分别纳入市、区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将市、区《政府工作报告》责任事项一并统筹,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提醒,确保目标任务按照时序进度推进。
各责任单位于2020年2月1日前,将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办理工作方案报送区政府督查室,2月14日前,将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办理工作方案报送区政府督查室,并于2020年3月、6月、9月、12月的25日前,将办理工作情况按季度报送区政府督查室汇总。
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