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19-14925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硚口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5-30 08:53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硚政办〔2019〕10号
名   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硚口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09 08:51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硚口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5-16 16:23 发布时间:2019-08-09 08:51

硚口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33号)工作部署和全市作风巡查工作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6月底,形成全方位推进“四办”改革格局;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营商环境重要指标对标优化成效明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及申请材料精简、办理时限压缩比肩国内最优城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基本实现。到2019年底,政务服务事项“四办”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马上办”达到60%以上;市区两级事项“网上办”分别达到90%80%以上;面向自然人提供现场办理事项“就近办”达到70%以上(含下沉街道社区事项);“一次办”达到90%以上。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对标优化

1.调整优化“权责清单”。结合全区机构改革,调整优化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制订并公布区、街道两级“权责清单”,同步录入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清理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设置的各类变相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5月底之前)

2.制订“四办”事项清单。按照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积极推行“网上办”、现场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一次办”的标准,对全区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四办”梳理分类。对标先进城市,按照办理环节最简、办理时限最短和申请材料最少的原则,科学细化量化服务标准,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编制直观简明、易看易懂的“四办”事项实施清单和办理流程图。实施清单消除“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条款,最大限度消除申报材料重复提交。(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5月底之前)

3.清理规范审批特殊环节。全面清理审批服务事项中包含的检验、检测、检疫、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社会听证、集中研究等特殊环节,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特殊环节一律取消。保留的审批环节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条件和办理时限,规范优化操作流程,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6月底之前)

4.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持续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精简办事证明材料。制订并公布区、街道(乡镇)两级需要保留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事指南等,清单之外,各部门不得索要证明,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多”“证明难”问题。(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9月底之前)

(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提速见效

1.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流程和申请材料,推进在线并联办理,继续推行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审批、“先建后验”。全面落实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配套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6月底之前)

2持续推进商事登记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行“多证合一”“照后减证”。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完善一窗受理机制,加快网上服务平台应用,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区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6月底之前)

3.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完善房屋交易、税收和不动产登记“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兑现优化目标:环节2个,时限即办或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4份。(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6月底之前)

4.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持续整治“红顶中介”乱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9月底之前)

(三)加快实现“一网通办”

1.大力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深入推进在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提高“一张网”应用水平,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推动重点领域、高频事项网办快办,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9月底之前)

2.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共享。加大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力度,电子证照24小时以内更新率100%。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社会民生等领域电子证照应用。审批部门办件电子证照应用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之前)

3.推动应用省“鄂汇办”APP和全市统一的“民呼我应”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街;完成时限:201912月底之前)

(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提能增效

1.深化政务服务“一门式”改革。完善区、街道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率达到100%。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只进一扇门”。进一步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等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充分发挥综合审批效能。(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6月底之前)

2.完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根据企业群众办事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确保我区“综合窗口”改革落地见效,一窗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10月底之前)

3.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落实首问负责、首席代表、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电子监察、综合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选派优秀人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业务培训,保持队伍稳定。(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10月底之前)

4.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作用,完善实体服务大厅功能。现场办理事项使用全市统一综合窗口收发件系统。(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9月底之前)

(五)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下沉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权限下放。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将群众关心关注、基层迫切需要切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按领域“全链条”下放到街道、社区服务窗口。聚焦养老、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持续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之前)

2.提高基层便民服务能力。加强和规范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建设,推进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完成时限:201912月底之前)

3.推进企业办事不出园区。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设置“政务服务专窗”、专人帮代办等方式,送服务到企业密集区,做到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贴身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之前)

(六)创新便企便民审批服务方式

1.推行情景审批“套餐办”。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围绕开办餐馆、药店、书店、便利店、二手房买卖等应用场景,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办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之前)

2.推行便民服务“随时办”。推行弹性工作和预约办事制度,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之前)

3.深化专业人员“帮代办”。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帮办代办体系。对全区已签约未开工的重点投资项目,提前介入、跟踪帮办,为企业提供专家辅导、预排工期、协调办理等全流程精准化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街;完成时限:201912月底之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直部门和街道要高度重视“四办”改革,将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要迅速开展自查摸底,制订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强化协同推进。口区行政审批局要加强对“四办”改革的统筹协调。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针对所牵头任务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协作机制。各部门、街道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按照责任分工,协力推进改革,形成整体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查问责。市政府将对各区“四办”改革和政务服务效能进行月度考评,考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我区将工作督办和巡查督办有机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部门、街道改革推进情况定期督办,对四办改革任务落实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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