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6-08972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 发布机构: | 硚口区卫健局 | 发文日期: | 2026-05-18 16:53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硚卫健字〔2026〕4号 |
| 名   称: | 关于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5-18 16:53 |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武汉市关于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防控工作要求,切实筑牢群防群控严密防线,降低蚊虫密度,阻断疾病传播途径,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于4-10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防蚊灭蚊工作,显著降低全区重点场所蚊虫密度,将布雷图指数(BI)控制在5以下,有效防范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输入和本地传播风险,有效预防和控制蚊媒传染病的传播风险,营造健康、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清积水、防叮咬”核心防控措施,以周末清洁家园等为契机,全面清理垃圾杂物,重点清理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建筑工地等区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杂物,消除蚊虫藏匿场所。对城市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疏通排水管道和沟渠,确保排水畅通,防止积水孳生蚊虫。整治湖泊、公园池塘等水域环境,清除水面的漂浮物和杂草,保持水体清洁。对城市景观水体进行定期换水和生态治理,控制蚊虫孳生。
(二)开展蚊虫孳生地清理。每天进行翻盆倒罐、清除各类积水容器,对出现内涝或渍水的区域和场所要优先处理。对家庭、单位、公共场所等区域的花盆托盘、水缸、水桶、废弃轮胎等容易积水的容器进行全面清理,倒置存放或定期换水。对屋顶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防止积水。对地下室和排水沟进行疏通和清理,保持干燥。加强市政设施积水管理,对公共区域的雨水井、污水井、电缆沟等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防止积水孳生蚊虫。
(三)开展灭蚊消杀。4-5月孳生地清理黄金期,全面排查清除各类积水,开展早春第一代蚊虫灭杀;6-10月防控关键期,加密监测频次,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孳生地巡查,根据密度监测结果精准实施化学防控。科学选用灭蚊药和器械,优先选用高效、低毒、环保的灭蚊药物,确保消杀效果和环境安全。指导居民和单位正确使用灭蚊药物和器械,开展家庭和单位内部的灭蚊工作。
三、工作方法
1.翻坛倒罐。首选生物或物理方法,例如将使用过的一次性纸碗、菜坛子中的积水、废旧轮胎、养花托盘中的积水及时倒掉,阴沟盖板中的积水及时疏捞,绿植栽培容器每3-5天换水,水池等大型水体投放吃蚊虫幼卵鱼类等;工地、无电梯的老旧社区平台顶等无人管理的公共区域易出现较多阳性水体,需重点关注。
2.使用沙土掩埋吸收水分。对于长期有积水的工地或潮湿地点,积水无法随时清理,可使用沙土掩埋的方式将积水吸收,其余外环境中的积水用拖把或扫帚将其扫开后待自然挥发即可。
3.投放药物。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生物与物理防治为辅、必要时采取化学防治”原则,严禁无差别施药,优先选用高效、低毒、环保的敏感药剂,根据抗药性监测结果合理轮换用药。对无法清除的积水(如窖井、水池),优先采用封闭、疏通等物理措施,确无物理处置条件的,精准投放苏云金杆菌、吡丙醚等灭蚊幼缓释剂,每半个月检查补充。地下停车场沟渠及无法排干和挥发的阳性水体,使用倍硫磷等杀虫颗粒缓释剂进行投放。
四、具体责任分工
(一)相关部门
1.区卫健局、疾控局:统筹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蚊虫密度监测、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价工作。具体承担医疗卫生机构孳生地管理及防蚊灭蚊,确保医疗环境安全。
2.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主次干道、局属各类环卫设施(包括环卫公厕、千吨站等)、公园绿地等区域孳生地管理及防蚊灭蚊;负责协调督促区城运集团(硚口环卫)以及出租车、道路客运等交通行业做好防蚊灭蚊工作;组织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增加日常保洁频次,及时清理垃圾和积水,从源头上防止蚊虫孳生。
3.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孳生地管理及防蚊灭蚊。组织学校开展防蚊灭蚊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督促学校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消杀工作,及时清理积水,消除蚊虫孳生地,营造健康的校园环境。
4.区资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孳生地管理及防蚊灭蚊。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蚊媒防制责任,确保工地环境整洁,无蚊虫孳生。
5.区水务局:负责江滩公园、河流、湖泊及城镇排水沟渠的管理及防蚊工作。加强对湖泊、沟渠等水域的管理,定期清理汉江岸线垃圾。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的检查和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和排水设施管理范围内的环境整洁。
6.区文旅局:负责星级酒店、景区景点孳生地管理及防蚊灭蚊。督促星级酒店、旅游景区每天及时清运各类垃圾,清理小型积水容器,如水桶、缸罐、花盆托盘等,做好蚊虫孳生地清理和成蚊灭杀工作,提升旅游环境质量。
7.区住更局:负责市政建筑工地、专业化物业小区孳生地管理及防蚊灭蚊。加强对市政建设工地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积水,落实防蚊灭蚊措施。加强对专业化物业小区的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环境卫生清理和灭蚊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落实经营场所孳生地管理及防蚊灭蚊主体责任。重点清除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及其门前“三包”范围内各类积水和垃圾,完善餐饮单位及农贸市场内熟食经营区等重点场所的防蚊设施,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杀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9.区商务局:负责督促商场超市加强孳生地管理及防蚊灭蚊。重点清理商场超市内外的积水、杂物和垃圾,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购物环境。
10.区民政局:负责养老院、福利院孳生地管理及防蚊灭蚊。督促养老院、福利院每天及时清运各类垃圾,清理小型积水容器,如水桶、缸罐、花盆托盘等,做好蚊虫孳生地清理和成蚊灭杀工作,提升养老环境质量。
11.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负责储备用地孳生地管理及防蚊灭蚊。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蚊媒防制责任,确保储备用地环境整洁,无蚊虫孳生。
12.区城建集团:负责其在建工地孳生地的管理及防蚊灭蚊。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蚊媒防制责任,确保工地环境整洁,无蚊虫孳生。
13.区城运集团(硚口环卫):负责主次干道、各类环卫设施(包括环卫公厕、垃圾收集转运站等)等区域孳生地管理及防蚊灭蚊。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增加日常保洁频次,及时清理垃圾和积水,从源头上防止蚊虫孳生。
(二)街道办事处
1.组织社区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重点清理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城乡结合部、拆迁工地、闲置地块等区域的垃圾、杂物和积水,消除蚊虫孳生地。
2.发动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参与防蚊灭蚊行动,开展入户宣传,指导居民做好家庭环境清理和防蚊措施。
3.配合专业消杀队伍开展公共区域的灭蚊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三)社会单位和居民
1.社会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做好本单位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和灭蚊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防蚊灭蚊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控意识。
2.居民: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防蚊灭蚊行动,主动清理家庭环境中的积水容器,如花盆托盘、水缸、废弃轮胎等,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定期开展家庭灭蚊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部门之间要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防蚊灭蚊知识和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的防控意识和参与度,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防蚊灭蚊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蚊虫密度监测,及时调整防控策略,持续巩固防控成果。
硚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