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5-21611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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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07 11: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取得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8-07 11:13 |
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取得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8〕21号)的规定,硚口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硚口区税务局联合对经区级登记管理机构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提交的申请免税资格资料进行了审核,现认定武汉市硚口区汉中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2家单位取得2025年度第一批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附后)。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硚口区2025年度第一批取得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
附件2: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
武汉市硚口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硚口区税务局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
硚口区2025年度第一批取得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1、武汉市硚口区汉中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2、武汉市硚口区红十字会
附件2: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