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19-239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8-23 17:02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5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8-23 17:02

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566号提案的答复

更新时间:2021-12-08 23:52 发布时间:2019-08-23 17:02

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

会议第20190566号提案的答复

 

潘利国委员

提出的《关于整治汉正街区域“三车”的建议》(第20190566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汉正街区域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收到办理任务后,硚口区高度重视,明确由区长刘丹平领办,副区长赵宏亮负责具体协调督办,区政府办等相关部门成立办理工作专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在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江汉区政府、市公交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办理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汉正街区域“三车”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容环境大为改观。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源头管理的建议。针对违法拼装、改装非机动车经营者流窜作案、隐蔽作案的特点,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查摸排,对全市电动三轮车供应主渠道、销售市场进行了检查。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对维修门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严禁电动车维修点提供非法改装、加装动力装置服务。积极与公安交管、检测认证机构等多方沟通,严格目录标准和规范,组织专人负责对电动自行车生产者(制造商)提交的3C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商标注册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和信息录入。4月15日,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施行,全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培训,下发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后监督检查情况定期报送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辖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力度。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130人次,对313家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新国标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13家超标车经销点责令限期改正。

二、关于健全法律法规的建议。2011年6月17日,我市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出台了《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为我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保证超标车淘汰工作平稳过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规范对象仅限于电动自行车,对加装了动力装置的平板车、手推车、三轮车等车型属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定性仍存在空白,没有对“三车”上路行驶实行登记管制,给基层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惑。为解决该问题,我区主动与市公安交管局、原市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建议在新的《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2019年1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管理办法》,于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人力三轮车、手推车、板车、畜力车在中心城区行驶,禁止自带或者加装动力驱动装置的手推车、板车、三轮车、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并明确了相应违法责任,为今后执法工作提供了直接依据。同时,《管理办法》也对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经营方、承租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和行业有序发展。

三、关于加大力度全面整治的建议。为推进《管理办法》落实,切实整治汉正街区域“三车”乱象,市相关部门和我区多措并举,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向市民、商户和“三车”从业人员发放《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宣传资料20000份,做到禁“三车”人人都知晓,化解“三车”从业人员抵触情绪。结合“万警进社区”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临街门面、商场、学校、企业、工地,宣传新法规、发放宣传材料,在利济路、航空路一层、双墩、解放古四设置4个宣传执法点,利用执法车在“三车”聚集的路口、路段、点位进行流动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二是开展集中执法。采取“天眼盯+定点查+机动巡”的方式,严查、严管、严处“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弥补一线执勤民警管控盲区,形成立体化打防体系,保持对“三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上半年,我区组织“三车”专项整治行动10次,在汉正街地区收扣残麻69台、正三轮86台、两轮635台,处罚电的31起,收扣电动板车37台、拆除电动装置22个。市城管委以汉正街区域为重点,开展共享单车规范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及时对现场乱停乱放、超容量停放、破损故障车辆进行整理、调运和回收。对外围主次干道和市民反复投诉区域,对共享单车进行有序规整,发动志愿者“随手一扶”有序规范整治。累计整治乱停放单车1万余辆。多次组织单车企业在汉正街背街小巷及社区开展“文明骑行”宣传活动,制作并发放文明骑行《倡议书》千余份,积极引导市民群众文明骑行、文明停放共享单车。要求摩拜、哈罗两家单车企业将晴川桥周边及汉正街多福路、利济南路列入到禁止投放共享单车区域,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停放秩序管理。

四、关于加强保障有效疏导的建议。为妥善化解“三车”整治过程中的残疾人等群体矛盾,我区对困难残疾人“三车”群体加大帮扶力度,对我区2015年取消低保的残疾“三车”人员实施替代帮扶政策。目前有残疾人“三车”36户,65人享受替代帮扶政策,帮扶资金每年60万元。同时按照《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武残规[2018]2号),《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武残联[2019]10号)文件规定,对符合就业援助岗条件的残疾人实施职业培训等形式就业援助,引导其另谋生路。我区今年安置残疾人就业援助岗58人,其中残疾人“三车”人员39人。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整治中,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印发《致“三车”车主的一封信》200份,做好残疾人“三车”车主思想疏导和政策宣传工作。

 

 

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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