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3-23060 | 主题分类: | 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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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06 16:3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落实审计整改 硚口规范委托经营性资产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16:39 |
近日,硚口区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及时追缴资产出租收入,并出台《硚口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委托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委托经营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运转高效。
2022年,硚口区审计局未将委托经营性资产的租金收入作为非税收入收缴入库的问题。对此,审计向硚口区财政局提出加强对委托管理经营资产所获得收益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出台相应管理制度指导工作,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等建议。
硚口区财政局等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催缴非税收入,并在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出台了上述《办法》,规定区政府授权区属国有企业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受托经营管理资产的出租出借收入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区非税收入管理,区属国有企业在缴纳相关税费后,足额缴入国库,确保应缴尽缴;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委托经营管理,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共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