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4-0397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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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硚口区纪委监委 | 发文日期: | 2023-12-14 1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国资国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10:00 |
关于2起国资国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国资国企领域腐败治理,加强对国资国企人员的纪法教育,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和治本功能,深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现将2起国资国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武汉市硚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正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2005年6月,陈正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与其前妻喻某二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陈正尘占股20%,该公司于2005年至2013年进行了经营活动。2017年11月,陈正尘在担任硚房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以支付前妻子女抚养费及女儿国外读书需要资金等虚假理由,向硚房集团下属参股公司股东王某借款,直至王某涉嫌犯罪,硚口区公安分局为追缴相关涉案款项找其询问情况时才退还。2023年5月,陈正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国有企业普通职员办理退休手续。
二、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珉等四人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并发放礼品问题。2023年1月,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创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秋香、国资公司资产部部长兼湖北楚天科创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彬两人在征得分管领导肖珉同意的情况下,商定组织上述两家公司的员工(包括吴秋香、刘彬、曾鑫在内共9人)前往东湖风景区某酒店开展团建聚餐活动,期间以抽奖名义发放礼品,共计花费人民币4995.44元。后经湖北楚创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曾鑫审核,刘彬、吴秋香审核同意,将上述费用予以公款报销。吴秋香还存在其他干扰审查调查的问题。2023年12月,吴秋香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肖珉、刘彬、曾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