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1-57600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硚口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6-02 09:0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关于印发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22 11:00

关于印发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2-08 23:50 发布时间:2021-09-22 11:00

局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根据1月23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发〔2020〕8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的通知》(鄂办文〔2018〕68号)《中共硚口区委办公室 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硚口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硚办文〔2019〕15号)《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硚安〔2020〕9号)、《中共硚口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和内设科室队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的通知》(硚应急党〔2020〕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将《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汉市硚口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一、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华勇

局党委书记、局长是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总体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履行好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职责。

(三)组织编制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含开发区,下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五)指导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六)指导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指导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定期通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八)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九)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统筹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生产安全事故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指导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十三)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涉安舆情应对等工作。

(十四)指导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十五)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波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履行好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健全完善专委会工作机制。指导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

(三)指导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五)落实国家有关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六)统筹建立健全全区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相关机制。

(七)指导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分配等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指导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指导和科技信息化培训工作。

(十)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十一)指导参与职责范围内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指导建立全区行政执法等安全生产统计制度,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填报有关统计调查表,指导全区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十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森林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性的安全生产综合性文稿、材料的起草和重要政策研究工作。

(三)负责指导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巡查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指导协调全区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六)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做好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评估、登记、建档、挂牌及整改综合工作。

(九)统筹指导全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综合工作。

(十)综合分析全区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

(十一)指导建立全区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十二)指导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拟订执法监督制度。

(十三)指导全区工商贸行业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指导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工商贸行业和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十五)指导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投诉、来信来访的受理和处置工作。

(十六)保障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十七)组织参与拟订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十八)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柳丛伟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推动落实。协调指挥全区安全生产应急专业队伍,组织指导社会动员,拟订社会参与应急及社会征用制度,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类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四)指导区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统筹负责全区生产安全类应急救援综合工作。承担全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调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与现场保障。

(五)指导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指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六)指导做好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统计认定工作,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关建议。

(七)指导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举报、投诉、来信来访的受理和处置。

(八)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职责范围内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指导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九)指导协调推进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十)指导全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公众知识普及等综合工作。

(十一)指导局机关应急值守工作,指导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等工作。指导做好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信息的接收、分转等工作。

(十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三级调研员蔡建中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局领导干部或分工如有变动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由接任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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