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2-1243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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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16 11: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武教工〔2022〕1号 |
名   称: | 关于选树2021年度武汉市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11:00 |
各区教育工会,市属高校和局直属单位工会:
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女教职工以“喜迎建党百年 践行教育初心”为主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示巾帼风采,凝聚巾帼力量,为武汉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市总工会《关于推荐2021年度武汉市女职工建功立业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选树一批女职工建功立业优秀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名额
全市教育系统共选树“武汉市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100名;“武汉市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50个;“武汉市教育系统优秀女职工委员会”50个;“武汉市教育系统优秀女职工工作者”50名。
二、选树条件
(一)“武汉市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选树条件
1.立足岗位、爱岗敬业、自立自强、教书育人,表现突出。
2.原则上从一线女教职工中产生。
3.一般应荣获过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称号。
(二)“武汉市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选树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班组,女性占总人数的50%以上,班组负责人为女性。
2.班组成员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团队精神,师德高尚。
3.班组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4.一般应荣获过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称号。
(三)“武汉市教育系统优秀女职工委员会”选树条件
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团结、教育、服务、关爱女教职工,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带领女教职工提升教育教学技能,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成绩显著。
(四)“武汉市教育系统优秀女职工工作者”选树条件
1.热爱女职工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2.依法维护女教职工权益,赢得女教职工拥护和信任。
3.努力为女教职工办实事,成绩突出。
4.具有三年以上女职工工作经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在民主推荐基础上,采取女职工委员会讨论、教代会通过、公示的程序,经推荐单位党组织同意后逐级上报。推荐出的候选人应在所在单位公示五天(工作日)。
(二)推荐表须一式二份(打印填报),逐级加盖公章,同时在申报表内填写500字左右的事迹。
(三)请于3月2日前将推荐表报送到市教育工会,表格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05416207@qq.com。
联系人:胡青虹、詹洵 联系电话:65608507
附件
1.2021年度武汉市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优秀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度“武汉市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申报表
3.2021年度“武汉市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申报表
4.2021年度“武汉市教育系统优秀女职工委员会”申报表
5.2021年度“武汉市教育系统优秀女职工工作者”申报表
市教育工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