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更新时间:2022-04-26 10:13 发布时间:2022-04-08 10:23 来源:硚口区民政局

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我省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强化,老年宜居的社会环境初步建立,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0%以上、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100%、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60%等12项主要指标。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重点实施8大任务”和“4大工程”。“8大任务”构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养康养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养老+”产业融合发展。“4大工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齐工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工程、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到2025年,新(改、扩)建500个街道(乡镇)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所有城市市辖区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设1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福利院),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社会工作者不少于1名。

《规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用地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查评估等方面下功夫,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分析、中期评估、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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