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养老机构特殊群体疫情防控组: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 制、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病毒疫情监测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做好养老机构新冠病毒监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配合做好新冠病毒变异监测。被确定为新冠病毒变异监 测哨点的江汉姑嫂树社区养老院、青山区武东西街社区医院养老 中心要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样本采集、健康监测等工作,江汉、 青山区民政局要加强沟通协调、指导,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市养老机构特殊群体疫情防控组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疫情日常监测。各区民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养老机构 加强对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如疫情出现大规模反弹,每周开展不少于 2 次的全员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每周五 12 时前报市养老机构特殊群体疫情 防控组办公室。如有阳性人员检出,立即报告,及时开展全员核 酸检测,并按就医送诊绿色通道,分级分类诊治。当 5 天内,在 同一养老机构出现 5 例以上新冠病毒感染者,可判定为聚集性疫 情,该养老机构立即实行封闭管理;当疫情进入大规模反弹阶段,以区为单位,所有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
三、落实保障措施。各区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区疫情防控 指挥部汇报,加强与区卫健、疾控、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将上 门核酸检测、免费向养老机构发放抗原试剂等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区民政部门要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 作纳入日常监管,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确保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市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
养老机构特殊群体疫情防控组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