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5-1779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6-13 17:12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省序号3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6-13 17:12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省序号3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3 17:12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省序号3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弄虚作假问题多发。2022年、2023年,湖北省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接连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抽查发现,武汉、荆门、宜昌、咸宁等地8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存在擅自变更方法、干扰检测设备,降低车辆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值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开展环检机构普法宣传,引导环检机构自律,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防干扰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录入“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纳入信用管理。发布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推动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三、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依法查处2022年、2023年国家有关部门通报的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强监管执法,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2.进一步完善省控站点运维基础保障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省控站点保障工作,确保站点稳定运行。建设自动站周界报警系统,严防人为干扰环境监测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管控和宣传引导,加大对人为干扰监测行为的惩戒力度。

3.严格落实《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长效工作闭环机制。深入开展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工作。

4.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2024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家诊断,严厉查处替检代检、未经检验出报告、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5.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对弄虚作假,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依法严格处罚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取消相关检验检测资质资格;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

2022年、2023年国家有关部门通报的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中不涉及我区。对此,我区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全面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执法。按照《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武环规[2023]4号)要求,组织召开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对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学习,全面实施机动车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落实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定期通报信息,督促4家环检机构(I站)悬挂规章制度牌,为17家汽车维护维修站(M站)统一制作标志牌,引导企业自律经营,增强守法意识。同时,建立一企一档”,要求每家环检机构签订《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线上审核与线下执法检查相结合,做到违法线索条条有回应,件件有落实,闭环管理,2024年以来完成线上审核21196台,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交管等部门对辖区4家环检机构(I站)和17家汽车维护维修站(M站)开展了全覆盖联合执法检查,对1家环检机构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为10万元。

(二)持续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2024年,我区对43家开展自行监测的单位进行了帮扶指导,进一步规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帮助企业梳理并整改了监测方案、监测设备、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武汉东运制版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及武汉天利包装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指导,针对监测分析方法缺失、质控信息不完整、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进一步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规范化水平。

(三)防范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人为干扰。为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基础保障和防范人为干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我区在宗关国控水站和古田省控气站安装了电子围栏,防范人为干扰,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区生态环境分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将电子围栏监控和报警处置纳入日常重点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加强技术保障,确保稳定运行。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围栏系统的日常对接工作,确保视频监控、AI报警和数据传输功能正常运行。每日通过平台实时查看站点运行状态,及时排查系统故障,保障电子围栏的预警功能。三是严格报警处置,形成闭环管理。对电子围栏推送的报警信息,处置人员在1小时内核实并对发现疑似人为干扰行为现场处置,并在2小时内完成情况上报,形成“发现—核实—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结合电子围栏预警信息,每周对国控、省控站点开展不少于3次巡查,特殊时期加密巡查频次,重点检查防范区内是否存在人为干扰行为,及时消除隐患。

(四)常态化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为持续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强化污染源精准管控和自动监控监测准确性,通过常态化、智能化监管,压紧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强化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建立数据审核机制,通过平台巡检、现场核查等手段,严查监测数据造假、设备不正常运行等问题,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加强在线监测数据的日常比对分析,查找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特点污染物治理的短板,提示企业进一步改进工艺提升治污效果。二是构建智能预警与快速响应机制。依托数据平台,实时推送超标、异常数据预警信息。建立“线上预警+线下执法”联动机制,及时排查处置异常情况,形成闭环管理。三是深化非现场监管与执法联动。每季度实施全覆盖检查,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培训,督促企业树立在线监控运维管理意识,帮助企业提升自管水平。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利用自动监控数据作为非现场执法依据,精准锁定违法线索。对多次超标、数据异常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2024年,针对同济医院COD在线监控数据异常情况,督促院方采取加装数据异常报警系统、购置4台加药计量泵、更换对污水处理设备等方式及时整改。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2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380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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