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5-1190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3-14 08:58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武环硚口审[2025]2号
名   称: 关于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武汉永利村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3-14 08:59

关于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武汉永利村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14 08:59

关于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武汉永利村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你公司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武汉永利村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硚口区长安路与古箫路交叉口东南角、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东侧。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50兆伏安3#主变压器及其中性点设备;扩建110千伏3#主变进线间隔1个、出线间隔3个(本期进线间隔只上一次设备),采用户内GIS设备;扩建3#主变10千伏进线开关柜1面,母设柜1面,电容器柜2面,消弧柜1面,出线柜12面;新增3兆乏及5兆乏容性无功补偿装置1套;配套建设相关土建工程、二次及通信设施。项目总投资16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二、根据你单位提交的《报告表》及技术审查专家意见,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从辐射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小施工及交通噪声对居民的直接影响。通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避免运行噪音扰民。

(三)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事故油坑及油池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防止变压器油泄漏至外环境,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变电站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你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硚口)和武汉市硚口区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站负责。

六、若本批复自生效之日起5年后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经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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