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4-3327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 发文日期: 2024-12-26 10:0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18)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26 16:30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18)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6 16:30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18)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薄弱。《武汉市2022年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要求,加大柴油车排气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制度,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但督察发现,武汉市对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管能力薄弱,重点任务推进不力。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数据显示,2023年1-8月,武汉市车辆复检数为33603辆(次),在湖北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内仅可查询到634辆(次)的维修记录,检测一维修-复检闭环率只有1.89%。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企业违法违规现象频发。相关检查发现,2023年1-8月,全市8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有35家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问题。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武汉天富盛强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富征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武汉万顺通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发现均存在未按国家标准规范操作的行为;调阅黄陂区武汉宏路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东西湖广缘汽修经营部、东西湖区广缘汽车服务中心、武汉盛达装卸运输有限公司等4家维修企业出具的30份复检车辆维修凭据,发现均存在造假情况。

二、整改目标

落实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推进“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率稳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维修闭环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对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机构加强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四、整改情况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武环规[2023]4号)要求,组织召开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对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学习,全面实施机动车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落实“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定期通报信息,督促4家环检机构(I站)悬挂规章制度牌,为17家汽车维护维修站(M站)统一制作标志牌,引导企业自律经营,增强守法意识。同时,建立“一企一档”,要求每家环检机构签订《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线上审核与线下执法检查相结合,做到违法线索条条有回应,件件有落实,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完成线上审核16142台,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交管等部门对辖区4家环检机构(I站)和17家汽车维护维修站(M站)开展了全覆盖联合执法检查,对1家环检机构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为10万元。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380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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