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4-3067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 发文日期: 2024-12-12 11:48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4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12 11:48

《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4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11:48

《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4整改验收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履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方面联动不够,没有形成合力,2021年以来从未针对复检车辆维修环节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执法工作。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监管方面,还存在相关部门职责不清监管落实不到位问题。加油站油气回收、防渗改造和油品运销环节多部门闭环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明确噪声污染监管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加油站油气回收和油品运输、销售环节多部门闭环监管机制。

三、整改措施

(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健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组织会商,定期通报信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市城管执法委理顺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以属地综合执法为主,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执法检查。

(三)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制定实施《武汉市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

(四)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防渗改造和油品运输、销售环节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限期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四、整改情况

(一)全面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执法。召开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对企业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其悬挂公示相关的规章制度,引导环检机构自律经营,增强守法意识,建立“一企一档”,要求每家环检机构签订《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环检机构实时在线审核力度。今年已完成线上审核15296台,坚持线上审核与线下执法检查相结合,做到违法线索条条有回应,件件有落实,闭环管理,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交管等部门对辖区4家环检机构(I站)和17家汽车维护维修站(M站)开展了全覆盖联合执法检查,对1家环检机构进行了处罚。

(二)妥善处置噪声污染投诉。以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环境获得感为宗旨,不断强化噪声治理执法效能,完善环境治理工作举措。我区对照《武汉市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以解决群众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为切入点,督促街道、部门切实履行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管职责。针对职权交叉、问题突出的噪声信访事项,区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调度,多次以现场办公、专题调度、联合执法、协同共管等形式进行处置。今年10月31日,为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噪声类信访投诉处置工作会议,会上研究讨论了《硚口区噪声污染投诉问题处置工作职责分工》。

(三)常态化开展油烟污染整治。“区街共管、巡执分离、前置管理”为工作模式,以“多方协调会“为工作抓手,以调解矛盾、落实整改为工作目标,最大限度解决居民矛盾、满足群众诉求。一是区街联动,协同配合。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扰民问题,区城管执法局联合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社区、物业、业委会,以联席会议形式倾听居民诉求和意见,会同当事方协商解决整改方案,力求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二是疏堵结合,治理污染。加大城区餐饮油烟监管检查力度,重点对餐饮业户有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等进行排查,引导餐饮经营业主对油烟净化设备实现定期清洗、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台账,确保餐饮企业油烟排放达到标准。

(四)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监管执法检查。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建立责任清单。采取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根据分析研判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接口点位重点排查,加油站信息数据全部纳入湖北移动执法监管双随机数据库,对加油站不定期跟踪检查,不留死角,责任到人。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企业责任。督促26家加油站签订了《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守法意识。对辖区加油站进行全面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检测液阻、气液比、密闭性、泄漏点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非甲烷总烃)等五项指标检测,今年共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13家。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等部门联合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综合治理和加油站全面执法检查,今年共开展联合检查8次,检查加油站16家。对辖区内油品运输企业武汉诺佳物流有限公司、湖北汉通石油运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28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8次。

五、验收意见

2024年11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商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4)“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餐饮油烟和噪声监管以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等环节监管机制未形成的问题”进行了验收。验收认为,该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符合验收条件。现将该项工作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380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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